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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度補助參加養豬菁英訓練班之養豬戶電腦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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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5 22:47:4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壹、
目的
目前養豬戶之豬場管理紀錄多以紙本記錄,為增加養豬農民使用電腦之意願,以電腦紀錄了解牧場之育成率及相關成本分析資料,本計畫希望協助有意願提升效率之養豬場,以電腦化管理達成之目的。

貳、
依據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定之98年度「輔導畜產業產銷轉型升級計畫」(98農管-4.5--08)辦理。

參、
計畫實施期間
自中華民國9811日起至981231日止。

肆、
本計畫補助總經費:補助20場(每場補助金額上限為15,000元),
                      新台幣30萬元整(農民自行負擔60萬元整)。

伍、
申請對象資格:
一、具有畜牧場登記證之養豬農戶。
二、有意願繼續經營養豬場三年以上,以商用肉豬一貫場為主。
三、為優良養豬場認證通過者、曾參加過養豬菁英訓練班或豬場電腦化管理教育訓練(初級班、中級班)者為優先。

陸、
報名截止日期:
98731日前將報名表及相關資料寄達中央畜產會(以郵戳為憑)。

柒、
申請資料:
一、申請報名表乙份(如附件一)。
二、牧場簡介(需述明牧場現況、欲購買或現有使用的軟體名稱及未來使用電腦化管理之展望)及照片。
三、畜牧場登記證影本乙份。

捌、
辦理方式:
一、由中央畜產會發文給各縣市政府及三個產業團體轉知產銷班或合作社推

薦有意願參加養豬產業菁英訓練班及有意願以電腦化管理之養豬場。並


由該養豬場檢具申請資料於98731日前()送至中央畜產會審查。

二、報名截止後,由中央畜產會邀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學界代表召開審查遴選會議,依據各養豬戶申請資料選出正取(20位)及備取5名農戶名單,公告於中央畜產會網站,並以電話及通訊方式通知。必要時由審查委員赴現場審查。
三、遴選之養豬農戶需參加由中央畜產會辦理養豬產業菁英訓練班之電腦相關基礎課程(課程安排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未參加課程者視同放棄資格),受訓期間須配合電腦操作且上課時數達80%以上,並通過測驗合格後,方具有補助之資格。且各養豬戶須簽認同意書,同意提供牧場取得補助款後至少三年之相關經營管理之電腦資料或紙本(所需提供之電腦報表資料參考動科所提供之「豬場經營管理系統記帳本」,如附件二)送至中央畜產會,請學者專家分析,作為了解目前養豬生產現況之分析參考。
四、取得補助資格之養豬場可自行購買提昇牧場升級之養豬場專業經營管理軟體(不限定國內外之軟體,建議購買之軟體包括:美國之Pig Champ管理系統、動科所之豬場經營管理系統、祥圃公司之保飼佳經營管理軟體)及資訊管理設備,每場補助金額上限為15,000元(計畫補助1/3),另由養豬農民負擔3萬元(自行負擔2/3

玖、
補助費用核撥方式:
一、補助經費之核撥採一次撥付方式,經參加中央畜產會辦理養豬產業菁英訓練班之電腦相關基礎課程並通過測驗合格後,由各養豬農戶檢具經費領款單據、購買憑證單據影本(至少要有一張購買經營軟體之憑證)、及購買相關設備之照片辦理結案請款手續。
二、於(98)1220未能完成結案手續者,視同放棄補助之權利。

拾、中央畜產會得隨機至申請補助之養豬戶處查核其購買之電腦資訊設備與檢附單據是否吻合,如發現有造假或不願意提供相關生產經營資料者,立即取消其補助之權利,並追回計畫補助款。

拾壹、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地址:台北市106大安區溫州街144


聯絡人:孫玉玫小姐


聯絡電話:02-23638724-147


傳真:02-23620577


拾貳、本遴選辦法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備後實施。

附件一
98年度補助參加養豬菁英訓練班之養豬戶電腦化管理及提昇牧場升級之資訊管理與設備報名表
                                      申請日期:98      
收件日期
(由中央畜產會填寫)
收件編號
(由中央畜產會填寫)
牧場名稱
負責人簽章
牧場地址
牧場電話
牧場傳真
牧場登記證
號碼
                                  (並請檢附牧場登記證影本)
連絡人
手機
E-mail
推薦單位
申請者須配合事項
1.報名農戶需參加由中央畜產會辦理養豬菁英訓練班之電腦相關基礎課程,並通過測驗合格後,方具有補助之資格。
2.各養豬戶須同意提供牧場取得補助款後至少三年之相關生產資料之電腦報表送至中央畜產會
申請人簽章
本人了解並同意配合上述事項。



牧場簡介:






























報名表格鏈結:http://www.naif.org.tw/notice/9804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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